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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建设工程法律与争议解决高端论坛在京召开
Date:2014-12-11 11:42:19

   


 

   为增强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应对建设领域法律风险的能力,提高企业应对和解决合同纠纷与争议的水平,增进工程建设界和法律界的交流,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于2014年12月5日在北京联合举办“中国建设工程法律与争议解决高端论坛”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李虎、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徐义屏出席论坛并致辞。来自司法机关、仲裁机构和工程建设企业的代表以及相关专家、学者200多人参加了高端论坛。
    徐义屏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,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尚不成熟,信用体系建设明显滞后,特别是建筑施工技术进步,工程承包方式的创新,使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日趋明显。如何公正、快捷解决工程承包纠纷与争议,不仅关系到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,也是影响到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重大问题。仲裁具有按当事人意思自治、“专家办案”、没有审级划分、无级别和地域管辖障碍等方面的优势,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建筑市场主体所认同。他强调,选择仲裁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与争议的解决方式,有利于合同双方树立诚实守信、和谐合作的履约意识,提高工程建设的风险管理水平,也有利于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市场竞争,应当得到推广。
    论坛从“建设工程争议解决的新发展”、“建设工程诉讼审判实务研讨”、“建设工程仲裁案件审理实务”等三方面进行了演讲和研讨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案件处处长陈建的《建设性地解决建筑工程纠纷——贸仲建设工程案件审理机制》概述了利用仲裁解决合同纠纷的规则;天津大学何伯森教授通过《论和谐仲裁》更深入细致地探讨法律规则中国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和发展。来自香港资深大律师安东尼·霍顿以《建筑工程纠纷在香港的过去、现在和未来发展》为题做了演讲,给大家介绍了建筑工程纠纷在香港是如何得到解决的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罗有才法官以《建设工程司法审判心得》为主题进行了演讲,陈旻法官、汪明法官、中伦合伙人周月萍律师在演讲后做出了深入浅出的点评,使大家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;北京市营建律师事务所刘勇律师从仲裁案件审理实践的角度,阐述了律师代理建设工程仲裁案件应注意的问题;北京住总集团公司法务部副部长董丽娟以《发挥仲裁优势减少企业损失》为题进行演讲。本次论坛内容丰富全面,将仲裁理论与实务更好的结合起来,参会者或有共鸣或有讨论,并通过问答形式互相交流,会场互动热烈,与会者都感到收获颇丰。
        本次论坛还向2014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征文优秀获奖者颁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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